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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下午,辽宁事成律师事务所来了一位老太太咨询电动车事故的事,问骑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2018年10月,她与老伴骑电动车在公路上行驶时,对面一辆同样正在行驶的电动车迎面撞来,致其老伴受伤并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其老伴伤势构成重伤,经警察责任鉴定结果为对方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且对方无证驾驶,其持有B型驾驶证所使车辆与证件不符。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交通肇事罪呢?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交通肇事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特定时空条件。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则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交通肇事的原因,也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驾驶故障车上路行驶,酒后开车,超速开车,疲劳驾驶等等。行为人在交通运输中如果没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即使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不构成本罪。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一切为了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比如我们高速巡警执法的红宝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必须实际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4、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如果违法行为和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5、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自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致人重伤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一定条件下,致人重伤也会成立交通肇事罪。
对于利用非机动车,如自行车、三轮车、马车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使人重伤、死亡,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存在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即能够同时造成不特定的多人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广泛损害,而驾驶非机动车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违章肇事,一般只能给特定的个别人造成伤亡或者数量有限的财产损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不应定交通肇事罪,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犯罪的性质,造成他人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造成重伤的,定过失重伤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它虽一般只能造成特定的个别人的伤亡或者有限的损失,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况且许多城镇交通事故都直接或间接与非机动车违章行车有关。因此,上述人员违章肇事,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因其撞死人而按致人死亡罪论处,因其撞伤人而按过失重伤罪论处,是不合理的。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按第二种意见定罪判刑,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来看一个真实的相同案例:
2017年10月,被告人杨某某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在公路上行驶时,与陈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随后,被告人杨某某在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随同救护车辆护送伤者至医院治疗。经鉴定,受害人陈某某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杨某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被害人陈某某负次要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致一人重伤二级,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说法 很多人认为,只有驾驶汽车、摩托车等传统意义上的机动车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见,只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管是驾车还是步行,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此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会因驾驶超标电动车没有驾驶证而被交警部门行政处罚,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证照就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在事故责任认定和可能面临的定罪量刑中,都会成为一个加重情节。 来源:河北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