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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鞋”行业背后可能存在涉众型经济金融违法问题

前 言 


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下发了以《警惕“炒鞋”热潮 防范金融风险》为主题的一份金融简报(下称“金融简报”),其中明确提出,国内球鞋转卖出现“炒鞋热”,“炒鞋”平台实为击鼓传花式资本游戏,提醒各机构高度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其实防范此类风险。


央行上海分行在金融简报中提到,一是“炒鞋”交易呈现证券化趋势,日交易量巨大;二是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炒鞋平台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杆服务,杠杆资金入场助长了金融风险;三是操作黑箱化,平台一旦“跑路”,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事件简介


炒鞋风险不可小觑,当作投资很不理智


今年1月,美国一家网站发布的二手球鞋行业报告显示,目前全球二手球鞋市场规模已达60亿美元。其中,中国二手球鞋转售市场规模已超过10亿美元。


作为大众消费品,鞋为何会成为被炒作的对象?


一名球鞋爱好者贾辉(化名)称,国内的SNEAKER(胶底鞋)文化,是由球场兴起。任何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推广,球鞋文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篮球刚刚兴起时的匡威帆布鞋,但是真正让球鞋受到大众喜爱,就不得不提出色的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他的AJ系列球鞋更是成为了球鞋文化中的佼佼者,是每位球鞋爱好者都津津乐道的鞋款,也成为球迷们心中的最爱。可以说,球迷是早期迷上球鞋文化的重要人群。由于受到球星的影响,日趋形成球迷购买球星同款球鞋的现象。当时,球鞋收藏主要还是在小范围的球迷圈子里发展。


“随着潮流文化不断发展,一些明星也成了爱鞋狂魔。在明星效应下,一些非篮球爱好者,尤其是女生,也加入买鞋的狂潮之中,其中不乏一些跟风者。”贾辉说。


贾辉补充道,限量发售是品牌商们的一大法宝,毕竟物以稀为贵。品牌商通过限量发售新品球鞋或球星同款,达到初步炒作的目的,这一点很大程度上迎合了消费者盲目攀比的心理。随后再通过线上抽签,线下门店排队等方式售卖。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称,有些人将“炒鞋”当作一种理财或是投资手段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炒鞋”最突出的风险就是泡沫太大,球鞋价格容易被操纵。“17世纪时,荷兰稀有的郁金香曾经卖到天价,一株郁金香价格超过13头牛的价格。当时被称为‘海上马车夫’的荷兰,其国民财富较多,人们也爱攀比,为了方便交易还专门设立了郁金香交易市场,郁金香逐渐演变为某种交易符号而不需要实际转让。很快,越来越多来自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加入到炒作郁金香风潮之中,甚至把航船用来种植郁金香,最终炒到一株郁金香价值3000金币。于是有商人开始抛售郁金香球茎,很快郁金香就变得一文不值,那些靠借款或变卖家产购买郁金香的人一夜之间身无分文,一些贵族家庭的财富灰飞烟灭,最终经济一蹶不振。由此可见,泡沫经济注定不会长久,只是昙花一现。”赵占领说。


严厉打击哄抬鞋价,倡导大众理性消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简报认为,“炒鞋”行业背后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金融违法问题值得警惕。


简报要求各机构加强对涉及“炒鞋”平台的资金交易检测,强化对“炒鞋”平台风险特征识别,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平台参与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应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赵占领说,根据我国的价格法,价格有三种类型,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有五类商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具体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在政府定价目录有明确列明。除此之外,根据价格法第六条,其他绝大多数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由于鞋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确定的,所以即使价格很高,高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一般情况下并不违法。但是要注意的是,经营者销售这些商品时不能从事价格违法行为。比如,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赵占领说。


专家观点


郭丽岩:炒鞋平台助推价格暴涨暴跌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郭丽岩:鞋的本质是消费品,即便限量版也是建立在使用价值上,现在这么大的价差,跟炒鞋平台助长价格暴涨暴跌关系很大。


炒鞋平台的交易量脱离了实物消费量的规模,暴涨非常之快;另外平台还出了很多指数。指数是什么?是引起消费者信心变化很重要的因素,指数一直在涨,你预期它涨,你就会有预期恐慌的行为,要买、要囤。


除了交易平台,还有一些网红平台,向消费者传递一种信号:这个东西稀缺,不一样,适合你拥有,使得现在的潮流文化在平台的加持之下,助推了虚拟交易的泛滥。最重要一点,这些平台都成为了资本围猎和加持的对象,放大了价格的波幅,这个时候,鞋已非鞋,鞋已经超过了它原来穿的属性。


岳屾山:炒鞋或涉嫌多项违法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岳屾山:现在明显不是投资行为,而应该属于投机行为了,这里面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定价,虽然是市场行为,但如果有人故意捏造,或者散布消息哄抬物价,就属于违法行为。一千多的鞋炒到三万多一双,如果买的是假鞋,这可能就涉及诈骗。


还有,交易不用拿到实物鞋,而是以鞋为标的进行炒作,这就很可能涉及金融违规,甚至是金融市场的非法集资行为。比如有一些平台,声称有这些鞋,你可以到这里存点钱,平台帮你投资,可能有多少倍的回报,他的主要目的就是吸收资金,一旦鞋的价格下来之后,很可能就无法兑付,出现金融风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结 语


近几年,诸如炒币、炒鞋、炒盲盒之类的新式投机屡屡出现,入局门槛更低、影响范围更广,社会危害也更重。对于这种游资突击式玩法,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出警示,提醒风险。对于一些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金融诈骗、非法传销等问题的违法平台,更应重拳出击、及时“亮剑”。


监管要发力,教育也要及时跟上。年轻人阅历不足、“财商”不高,容易被披着互联网创新外衣的黑心贩子所蛊惑。对此,家长与学校都有责任进行教育引导,让孩子习得常识、避免头脑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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