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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劳动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意由劳动者一方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一方给付报酬所形成的具有经济、人身从属性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类型之一,确认劳动关系是解决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工资等争议的先决条件,关涉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故有必要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审判经验进行梳理、提炼和总结。

典型案例
1.案例一:涉及双方合意的认定
赵某为A公司的物业保安,双方前后两次分别签订为期3个月的《临时劳务合同》。合同到期后,赵某继续在该公司任物业保安,但未再签订书面协议。赵某离职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临时劳务合同》到期之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A公司辩称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属于劳务雇佣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2.案例二:涉及劳动关系与其他关系的区分
王某在B公司担任网络主播,双方未签劳动合同。王某主要工作是在B公司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直播活动,B公司为其提供策划、包装、宣传等。王某在直播活动中获得的打赏与B公司按比例分成。后王某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为由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其担任主播期间与B公司存在劳动关系。B公司则主张双方系合作关系。
3.案例三:涉及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判断
李某于C公司从事快递员工作,内容包括快递件的分拣、收货、送货等,双方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场所张贴有C公司的名称及外派员工作规范并设置考勤机。李某的劳动报酬为收件和派件按件计酬,但需扣除李某每月租赁公司交通工具的费用及盒饭费用,如李某工作中发生丢件则C公司对其处以罚款。李某在工作期间受伤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C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C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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